偷盜,可恥!
近期,集團公司發生多起偷盜事件,與我們提倡的“家”文化理念嚴重背離,也與公民最基本的公德相左,更與一名員工起碼的職業道德相違背。為了在更廣泛的員工中引起警戒,讓大家知道偷盜不僅要受到經濟處罰和名譽傷害,更會引起所有人的唾棄和不齒,本期《晶華人》擬對幾起事件進行公示曝光。
事件一:9月8日下午15點58分,藥玻公司二車間臨時工孫延文上中班騎電動車進入車棚時,見四周無人,將職工正在充電的電動車充電器偷盜后帶回家。被舉報后,經過藥玻保衛處偵破排查,確系此人所為,并將偷盜的充電器收回。為達到教育目的,藥玻公司對孫延文批評教育并罰款150元。
事件二:9月11日下午,浮法三線熔聯車間職工沙志懷私自開車到光伏現場拉廢舊鋼材,被董事長發現,本人說是為車間領用鋼材,但最后查實屬自己偷用的。沙志懷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管理制度,浮法公司對其罰款1000元,并要求沙志懷在車間的班組會上認真檢討,通報全公司。
事件三:9月18日晚10:30分,晶峰日玻三車間職工姜希勇攜帶從公司廢鐵堆中挑揀出的10公斤廢鐵出廠時,被公司值班門衛現場抓獲。為嚴厲打擊此類不良行為,公司對姜希勇進行通報批評,并罰款1500元。
事件四:9月20日,接日玻項目工程部報案稱:日玻10千伏配電室丟失電纜半米左右,直接影響設備試車。保衛處接警后非常重視,立即到現場查看,發現門窗完好無撬動的痕跡。通過對現場的分析,屬專業人員破壞性做案。經過查看監控錄像和對個別人員重點調查,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,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。但為什么一期、二期的偷盜事件都是我們的電工到位、到班后發生的,值得反思。
這些事件均暴露出我們個別職工法制觀念淡薄,貪占小便宜,棄法律、企業利益和道德尊嚴于不顧,做出讓人鄙視的事情,應該得到相應的懲罰和責難。希望所有干部員工,特別是已入職多年的老員工,要清楚哪些事情能做,哪些事不能做,不要觸碰道德和制度的高壓線。更希望各單位要引以為戒,在加強各類物資的管理、人員的教育上多下功夫,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在自己的轄區,共同營造出“干事創業,利在其中”、“晶華是全體員共同擁有的一個家”的濃厚工作氛圍。
《編輯部》
添加時間:2011-10-13 瀏覽次數:24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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